|

关键字:
新闻中心
法规标准
发动机系   行驶系   制 动 系   传 动 系   转 向 系   车    身   通 用 件
电气仪表   轮  胎   润 滑 油   汽车用品   车用材料   模具机床   汽配展会
轿车   客车  农机   卡车
摩托车  工程机械  专用车
维修养护
装饰改装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税总局:择机上调大排量汽车消费税

新闻出处:搜配网 发布时间: 2008-07-03 10:10

  油价上调之后,市场即传出近期将提高对大排量汽车的汽车消费税税率的消息。据称,此轮汽车消费税调整集中在排量3.0至4.0升,以及4.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车。排量在3.0升与4.0升之间的车型,税率调整至25%,而排量在4.0升以上车型税率从原来的20%将上调至40%。

    而低于3.0排量的车型消费税,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不过,记者就此信息征询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相关官员,得到的答复是,2006年对大排量汽车加征消费税,实质上对其销售并没有产生明显影响。而今年以来,国家税总对上调大排量汽车消费税进行了多次讨论,也拟定了相关方案,但目前还不会推出。至于何时推出,该官员表示,应该不会太久。他拒绝透漏方案的具体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年初下发的《200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显示,今年将继续深化消费税改革,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消费税税率,充分发挥消费税在促进节能减排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

  现行的汽车消费税是2006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按照“低排量低税率,高排量高税率”的征管原则征税。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即排气量小于1.0L的税率为3%;排气量1.0L(含)至2.2升的税率为5%;排气量2.2L(含)至3.0升的税率为9%;排气量3.0L(含)至4.0升为14%;排气量4.0L(含)以上征收20%消费税。调整消费税的初衷是提倡节约能源,体现国家对小排量车的鼓励,同时限制大排量轿车和SUV的消费,强化消费税对汽车消费的导向作用,体现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搜配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我要投稿】【生意人使用生意宝,生意越来越旺盛!】【发表评论】【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回顶部
奥迪全新一代MM
奥迪全新一代MM
车载导航后视镜
车载导航后视镜
飞歌东风本田新C
飞歌东风本田新C
奔驰也赶苹果潮
奔驰也赶苹果潮
 
 一周热门资讯排行
第六代高尔夫动力系统和停车辅助系统引人关注
戴姆勒将成立第二家在华商用车合资企业
奥运期间 北京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减产或停产
大陆集团监事会及工人代表大多更愿意接受舍弗勒的并购
汽车业上半年业绩不俗 龙头股价值被低估
行业探究: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内地汽车产业发展
天合向荣威550供应安全系统部件
自主品牌汽车零部件的价格优势正在丧失
混合动力车渐成趋势 德尔福首开零部件生产大门
全柴动力4D18E型欧Ⅲ柴油机完成研制
中档轿车 进口车
奥克斯 雪弗兰
丰田 fiata
悍马 大迪
benz 路虎
中国汽车万维网·新闻新车
     ICP证号: 浙B2-20050253          广告经营许可证:3301082100383
未经sinopart.com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产品及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