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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处:浙江省农机局
发布时间:
2007-11-1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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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温州市公安局、农业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市建立公安驻农机联络机构。《通知》对各县(市)公安驻农机联络室机构的名称进行了统一。同时规定,联络室(警务站)人员配备由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机监理站抽调组成,公安交警任主任(站长),农机执法人员任副主任(副站长)。联络室(警务站)办公用房由农机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日常办公等经费保障由各地各部门商请当地财政部门帮助解决。《通知》指出,联络室(警务站)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机)部门的联合执法常设机构,各地要坚持日常化、信息化、长效化管理,积极发挥联络、协调和实战功能,预防和减少农机特别是拖拉机交通事故的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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