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处:新闻晚报 发布时间: 2007-11-05 14:00
11月15日开始,郑州市区内将禁止摩托车通行。
1997年5月1日,郑州市公安局出台《关于限制摩托车发展的通告》规定:1997年5月1日起,停止为市区摩托车注册登记。2002年8月,公安部等四部委局发布《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郑州市结合实际后细化规定,摩托车使用期限为10年。
郑州市交警支队的数据显示,郑州市区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数量为12万余辆,最后一批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至今也已经使用10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