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毕竟是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对于已经经过20年跨越阶段的中国摩托车行业来说,技术涵义更加深刻了。作为一个起步阶段,对技术的要求停留在最基本的操作层面。而当它完成了一个阶段的跨越后,必然会进行新的试飞。技术就是这样的一双翅膀。所以,日本摩托车企业在以模仿完成了技术的原始积累后,涉足核心技术范畴,最终成就摩托车强国的霸想。反观中国摩托车行业,也只是时间和阶段上的延迟与错位而已。由产量的跨越到技术的跨越,也就是由大到强的必然转变。
市场需求必将由初级向高级转变,这同样是个必然。那么,当市场进化以后,对技术的要求就决定了产品的销路与企业的出路。从过去10年的发展速度来看,日方已经预感到来自中国的巨大冲击力。在这个节骨点上,日方以技术来压制中方,动辄挥舞知识产权的利剑,也不过是向将中方企业完全扼杀在核心技术之外,对中国企业进行阻击。对此,中方也开始了自己的技术长征。
2002年9月27日,中国摩托车行业老大嘉陵集团率先与隆鑫集团签署《知识产权合作意向书》,这是中国摩托车企业在新形势下探索合作新模式的有益尝试,有益于中国摩托车行业的技术防范。随后又有力帆、宗申、建设三方携手,建立知识产权的联盟和信息沟通机制。继而又有重庆五大摩托车企业就保护知识产权达成合作意向。2003年3月24日—25日,中国汽车行业协会摩托车行业分会召集协会46家企业聚首重庆,举行首届中国摩托车行业保护知识产权年会,今年8月1日,这46家中国摩托车企业签署了中国摩托车行业的第一个保护知识产权协议。
然而,不可回避的现实是,核心技术的形成光靠自身单薄的基础,还无法实现,与国外企业的合作则成为获得核心技术的一个桥梁,这从广东板块摩托车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迅速提高可以看出。目前,日本“四大家族”已经完成了在中国的合作布局,而实质基本上是以技术换网络。这确实提高了中方企业的技术能力,有一点值得怀疑的是,那些外围技术究竟能否助中国企业成为真正的强者?而当日本企业在中国建立起强大的品牌辐射力和齐全的市场网络时,这种脱离核心技术的合作到底还能走多远?
营销之困
也许,数字并不能说明问题的实质,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回避这样一个沉重的现实:行业的整体赢利状况堪忧。2001年,全行业整体利润大幅度缩水,出现亏损;2002年,全行业的利润仅数千万元。这样的赢利水平,不禁让人对产销达1200多万辆这个巨大的数字所蕴涵的意义,表示怀疑。
这就不得不回到问题的最表层:价格战。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对价格战喊打,然而,都卷入了价格战这个巨大的旋涡。价格反客为主,变成了占领市场的利剑。当然,无法否认价格对市场所产生的威力。当价格战成为唯一的武器时,这无异于引火烧身。这也就无怪有业内人士曾说:“卖摩托车还不如卖萝卜白菜。”
打起价格战,有人归咎于消费者品牌意识不强。而在市场上,最能扩大销售量的恐怕也只有低廉的价格了。如果仔细往整个营销链条的下端看,终端市场的构成对品牌意识的培养和树立,极为不利。就市场来看,目标市场主要集中在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消费能力极其有限,对价格就异常敏感;就传播途径来看,渠道不畅,品牌传播往往只能到达销售网络,而无法到达目标消费群。
而企业对品牌意识的缺乏也是一个根本性的因素。把简单的广告当成品牌传播,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误区。而许多企业根本就不需要真正的品牌效应,一味地追求立竿见影的销售业绩。这几乎是企业营销过程中的通病。
当然,从价格战成为销售的主宰可以看出,营销仍然是企业无法突破的瓶颈。在营销上,把销售等同于营销,片面地以促销来增加销量,甚至忽略了利润这个根本。这应该是营销核心内容缺失的表现吧。
有业内人士认为摩托车行业的营销缺乏创新精神,而对利润的追逐在激烈的竞争中,变质为对销量的极端追求,最后,丧失了对基本利润的坚守。不顾成本,不计利润,使价格与销量互相促进,而销量的增长与价格的降低成为反比,并成为一条恶性循环的链条。在中国目前的消费能力下,销量的飞速增长,也证明了价格因素的促进作用。
而关键在于,在咨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里,摩托车行业的咨讯传播途径不仅单一,而且渠道狭窄,甚至不通。就拿企业的营销策划来说,其传播往往停留在最表层,而真正的消费者却知之甚少。这是营销链条的严重脱节。所有的营销基本上是厂家围着经销商转,一味为经销商鼓气,而经销商根本不能承担起营销的重担,唯一的手段就是降价促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