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江门日报》2月6日发表有关省人大代表孙玉玲建议取消在中小城市实行“禁摩”的政策的消息,精神为之一振。笔者认为,在地级市、县级市、小城镇、山区和中国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限摩”而不“禁摩”,是十分必要的。北京、广州、深圳等大都市实行“禁摩”,自有它的理由。中小城市、农村、山区不“禁摩”,同样有充足的理由。
摩托车是一种体积小的机动车,其机动灵活程度,其使用优势,是大型汽车、面包车和“的士”所无法替代的。在中小城市不实行“禁摩”,既可以方便市民出行,方便政府公务员和民警、武警执勤、办事,又可以振兴摩托车产业,发展地方经济,解决部分人口的就业问题。在城市交通管理上,江门应进一步强化摩托车行驶管理,努力避免摩托车车祸频频出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摩托车制造业是江门市的支柱产业,只要我们趋利避害,改革创新,积极开拓市场,江门摩托产业的前景将是十分美好的。为了更好地发展江门市的摩托车产业,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应当认真做好:
其一是要积极宣传在中小城市“禁摩”的害处、不“禁摩”的益处,努力冲破“禁摩”的牢笼,为发展摩托交通和摩托产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争取必要的政策保障。其二是进行摩托车制造业的技术改造,使产品更好地适应各地区、各行业和各种用户对产品的特殊需求,例如研制专门用作军事用途的巡警用车、武警用车、军用摩托等;研制适应行驶崎岖山路、羊肠小道的山区摩托车等。其三是四出寻找海内外买家,不断开拓新市场。我国东部、中部中小城市、山区小镇,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像阿富汗那样经济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摩托车市场都是十分广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