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处: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07-02-02 09:23
根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0号)规定,现发布《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21批),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2.车型等级对照表
3.关于《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4.企业名称与厂家简称对照表
交通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