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显示:我国台湾的摩托车千人拥有量是460辆,日本的摩托车千人拥有量为168辆,而中国大陆的千人拥有量还不到40辆,但是,却只有中国大陆的大多数城市在实行禁摩,“摩托车”这一合法生产的工业产品为什么会遭到禁止,城市的塞车现象如此严重是由于汽车引起的,而不是摩托车,无论是在广州、深圳、还是在成都、北京等大城市,最难找的就是停车场,都被这些小轿车占有了,而一辆小车所占有的面积大概是5辆摩托车所占有的面积,试想,如果把汽车换成摩托车,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吗?那么,为什么禁止的不是小汽车而是摩托车呢?是因为摩托车是贫民老百姓使用,而小汽车是有钱人使用的原因吗?如果按照这样去推理的话不是违背了“和谐社会”理念吗?那是因为摩托车不遵守交通秩序,有飞车抢劫或者是因为超速行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吗?也不对!如果说是抢夺原因,那是因为社会有不合理、不公平、不和谐的现象,需要构建和谐社会,又岂能将责任推给这个没有“思维”的物体身上,再说,现在不是在深圳出现了有小汽车抢劫的现象了吗?如果是因为这个而实行禁摩,那只能造成社会更加的不和谐,仍然是在违背“和谐”社会的理念!如果说是摩托车超速、乱窜容易引起交通事故,但是这样也不应该采取“禁摩”的手段啊,“超速”,国家可以要求生产厂家对民用摩托车的速度实行控制!再说,汽车的超速问题都可以解决,摩托车的超速问题也可以解决啊?实在不行,那就将摩托车和汽车分开行驶,专门为摩托车修一条摩托车道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吗?小汽车的路都可以反复的修好、加宽,修摩托车道总不能说没钱吧,那就只能是借口了!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要“禁摩”呢?如果说是“环境污染”,那就更加不对,现在的摩托车全部都执行“欧2”标准’,马上有要实行“欧3”标准,远远比不上汽车的污染,“禁摩”令的下达,真可用“荒唐”一词来形容!
真想问问那些下令“禁摩”的官员们,你们当初禁摩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因为摩托车容易扰乱社会,还是因为摩托车影响了你开小车上班行驶?如果说这些“路”都仅仅是给那些能够买的起小汽车的人和那些本地人一开始就买的起摩托车的人修的,那么我们这些才刚刚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人,我们这些为了大城市的建设付出了毕生精力的农民工们我们的路在那里?地铁你们还没有修好,公交车不能满足需要,而且还容易晕车,路上还塞车,耽误上班等问题!那么为什么刚刚能代表我们这些刚刚后富起来的人勉强能消费得起的交通工具却还要遭到禁止呢?此乃“非和谐”也!
买一辆摩托车费用大概在3000-8000元左右,而一辆小轿车的费用都是几万到几十万,只有摩托车是代表着中国广大中低收入的消费水平啊,如果修建专门的摩托车道,岂不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吗?其实也就是拿出修汽车道路的1/6的钱就可以了,或者拿出那些反复要修好、加宽路的一小部分钱就可以为摩托车修专道了,摩托车不仅便宜、操作方便、灵活,不易塞车而且代表了普通老百姓的消费水平,这样做不正是为了更好的构建“和谐社会”,而且这样一来,还可以进一步带动中国摩托车产业的发展,想想中国有多少城市人口,有多少从农村涌向城市需要买摩托车的人口,可以为中国的摩托车行业带来多大的购买力,摩托车行业又岂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局面!摩托车行业从业人员有数百万,如果继续执行这些非合理的法令,就将有一百多万的摩托车和其相关从业人员失业,相应出现的失业问题不也是“非和谐”吗?
我真心的希望:在党和政府大力宣传“和谐社会”理念的今天,那些下令“禁摩”得官员们,早点醒来,再给摩托车下一个“解禁”令,因为最好的方式是“修路”,而不是“禁摩”,如果摩托车是制造混乱根源,也不能归在摩托车其本身上,摩托车本身只是一个交通工具,一件物品,你们应该找的是其自身的管理水平等原因,而不能将“摩托车”作为替罪品,这只是借口,因为总不能说有了刀才有了杀人案,我们就不生产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