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37号公告,机动车灯具、后视镜、喇叭、油箱、门锁等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即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机动车零部件,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为了使全县的经销商能够及时了解国家政策要求,合法经营,近日,太谷县质监局组织召开了“机动车零部件产品经销商强制性产品认证宣传培训会”,全县23家相关企业共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重点就3C强制性认证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阐述了国家3C强制性认证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对国家强制性认证认可标志、国家强制性认证认可标志管理办法、认证认可知识问答以及国家有关强制性产品的法律法规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会上企业代表发言踊跃,质监人员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使企业从思想上认识到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重要性,对进一步规范全县的机动车零部件市场走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