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CNODC)在乌兹别克注册的“中国石油国际(乌兹别克斯坦)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获得乌油气总公司颁发的《油气勘探作业许可证》,这意味着中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可以按计划从2007年4月起开始为期5年的野外油气勘探作业。
为了加强中乌在能源领域的合作,2004年6月胡锦涛主席访问乌兹别克斯坦期间,中石油与乌国家油气公司签订了油气合作协议。2006年6月8日,中乌双方在北京正式签署了《油气勘探协议》;8月23日,乌兹别克总统卡里莫夫发布总统令,确认该《勘探协议》正式生效;11月20日,乌内阁通过决议,将协议内容付诸实施;12月22日,乌油气总公司正式向中石油勘探开发公司颁发了作业许可证。
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中石油公司将自2006年12月22日——2011年12月21日的5年内,在乌斯秋尔特、布哈拉—希瓦和费尔干纳三个盆地中总面积约3.4平方公里的5个陆上勘探区块内开展油气勘探作业。中石油公司承诺5年内将投资2亿多美元,打探井15口,评价井12口。有商业发现后,双方建立各占50%股份的合资公司,再签订新的协议,来保障中石油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