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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销售员不了解汽车零部件强制认证

新闻出处:消费日报 发布时间: 2006-12-20 09:36

    从本月开始,灯具产品等13类机动车零部件,如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贴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进行其他经营。这是日前记者从杭州市质监局获悉的。但是部分市场销售人员却对此并不知情。

  据了解,我国从2005年3月开始对汽车零部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的范围从最初的整车、汽车总成等,发展到现在的汽车灯具、汽车行驶记录仪等更多的汽车零部件。

    有关人士表示,国家逐步扩大对机动车零部件产品的强制认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整顿汽配市场,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据了解,这是继汽车头枕、安全带以及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之后再次针对机动车零部件产品的认证,以保障更多的汽车零配件质量达标。

  据杭州市汽车维修行业联合会有关专家介绍,汽车安全系统是一个整体概念,照明、制动、避震器、保险带和安全气囊等多个子系统是一个整体,需要在运行中相互配合。

  记者还就汽车零部件强制认证采访杭州多家车行零配件的负责人,大多数人表示并不知道此次强制认证。一家4 S店的维修经理表示,其汽车零配件都是直接采购自汽车厂家,厂家的零部件应该都按照国家要求的标准执行。只有个别维修企业对自己采购的汽车灯具和喇叭、油箱等已拿到3C认证表示知情。也有企业表示,由于部分零部件可能因来自小工厂,还没有达到3C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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